峰峰矿区一55岁男子恐吓11岁女童多次实施奸污 已被警方抓获

时间:2014-03-04 09:37:42

以警察叔叔的身份为幌子,通过恐吓等手段对11岁女童多次实施奸污。2月23日9时,女童家属报案。邯郸峰峰警方经过侦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提取到李某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与多名女子(包括数名未成年少女)聊天内容暧昧,是否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发生还待进一步调查。
  2月2日是大年初三,小雨(化名)通过妈妈的手机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注册了一个聊天账号。2月3日中午,一个名为“晨夕”的网友主动加小雨为好友。小雨与他聊天得知,对方今年30多岁,是位“警察叔叔”。小雨从小就崇拜警察,天真的她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学校情况、家庭住址及父母姓名都告诉了对方。

  一开始,小雨与“晨夕”的聊天主要谈及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内容。突然,“晨夕”问她有没有看过“黄色电影”,还处于懵懂年龄的小雨以为就是电视上男女之间的搂抱接触,回答“可能看过”。此时的“晨夕”开始恐吓小雨,他称小雨的行为已经违法,表示小雨的学校几名学生因为这种行为被警方处理,被学校开除了。感到恐惧的小雨不知所措,在“晨夕”的要求下答应了见面的要求。

  2月7日,想“私了”的小雨按照与“警察叔叔”的约定来到矿区某公园。约半小时后,一位中年叔叔出现在小雨面前。对方向小雨出示了警用手铐和警用手电(事后经查,警用手铐及警用手电是其在企业内当保安时私自留存的),小雨更加确定对方警察的身份。

  宾馆里,“警察叔叔”露出了丑恶的嘴脸,将女孩奸污。事后,他告诉小雨不会再追究她看黄色电影的事情,以后还会保护她,但小雨以后必须得听他的话,不许将当天发生的事情告诉老师和家长,否则就会“翻旧账”。就这样,小雨在半个月内先后4次被奸污。

  家长发现小雨行为反常后,终于问出了实情,当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峰峰矿区公安分局立即行动,2月23日14时许,涉嫌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男,55岁,峰峰矿区人)被公安人员抓获。经审讯,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提取到李某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与多名女子(包括数名未成年少女)聊天内容暧昧,是否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发生还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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