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和村大社两镇入选全国重点镇名单
来源:峰峰信息港 作者: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08-15
2004年2月4日,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科技部决定批准确,全国重点镇1887个。2013年8月,7部委决定对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进行增补调整。2014年7月21日,住建部等7部委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公布包括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等3675个镇在内的全国重点镇名单,峰峰矿区大社镇、和村镇两镇入选,原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名单同时废。原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名单同时废止。
2004年以来,全国重点镇在集聚人口、扩大就业、带动农村地区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不少镇已经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
条件:
(一)人口达到一定规模(二)区位优势明显(三)经济发展潜力大(四)服务功能较完善(五)规划管理水平较高(六)科技创新能力较强
程序:
(一)原有全国重点镇重新推荐(二)新增补镇的推荐(三)已推荐镇的审核(四)全国重点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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