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11月23日至11月26日机动车尾号限行通知

来源:峰峰信息港 作者: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11-23

邯郸市政府定于2014年11月23日12:00—26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24日限行号牌尾号1、3、5、7;25日限行号牌尾号2、4、6、8;26日限行车牌尾号0、3、5、9的机动车辆。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4〕11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11月23日12:00—11月26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一、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要外出;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建议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建议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建议停止开放景观灯光;如确需必要建议企业在12时到16时间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三、响应区域内24日限行号牌尾号1、3、5、7;25日限行号牌尾号2、4、6、8;26日限行车牌尾号0、3、5、9的机动车辆(不含军队、警务、应急指挥、环境执法、急救、消防、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公交车、出租车、外地车辆)。进入北环路、西环路和主城区的其它车辆按市交警支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工作,落实减排、限产、停工、车辆限行等措施。

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4年11月23日

分享到:
相关信息

最新资讯

图片新闻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