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一居民不执行法院判决谩骂和殴打执法人员 被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
来源:峰峰信息港 作者: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12-05
日前,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起不执行法院判决,妨碍公务案件,2005年我区一居民高文生与邯郸益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新市区花园小区幼儿园签订租订合同,2006年1月31号合同到期后经邯郸市益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通知,高文生既不腾房也不缴纳房租,为此该公司以2008年12月2号依法向峰峰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与2009年4月2号判决被告高文生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房子腾清并返还给原告,并进行赔偿。
宣判后,被告高文生拒不履行义务并实施拖延行为。
区人民法院于今年12月1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遭到高文生和妻子,女儿及儿媳的侮辱,谩骂和殴打,造成执行人员多人受伤,截至目前,高文生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涉嫌妨碍公务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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