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关于清理整治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情况公告

来源:峰峰信息港 作者: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01-16

根据省、市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工作要求,我区于2015年1月份集中对全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情况进行了清理排查(私人会所是指改变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监督管理,现将清理排查情况公告如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历史建筑类5182605、景区公园类5182618 

峰峰矿区清理整治历史建筑、公园中私人会所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10日
(转自微观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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