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9日—23日邯郸区域内实行单双号限行
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意见,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12月18日0:00—12月23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减排措施。
一、在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19日—23日,区域内实行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
二、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除特殊情况外,停止所有建筑工地室外作业。
四、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在保证道路不结冰的前提下,不间断对城市主干道进行洒水抑尘作业。
五、建议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不高于18℃;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钢铁、水泥、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在中午12时至16时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六、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5年12月17日
(文章转自邯郸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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