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起峰峰尾号限行启用单双号限行!周六、日也限行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01-19

峰峰矿区关于强化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及各相关单位:
我区已连续多日重污染天气,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和专家组集中会商研判,我区将持续重度及以上污染,鉴于当前重污染天气严峻形势,区政府决定在执行《关于将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红色)应急响应的通知》([2018]7号)要求基础上,实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强化措施。特通知如下:
一、自1月20日起,主城区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即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包括周六、周日),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限行时间:每天7时--20时,限行范围不变。
二、Ⅰ级应急响应批次轮流停产的企业,除涉及民生、安全生产的企业外,全部停产。
三、全区钢铁企业烧结机全部停产。承担供暖任务的高炉,自1月20日起,每天8时一16时实施闷炉;其余高炉自1月19日18时起执行闷炉72小时。
四、自1月19日18时起,矿区电厂最大限度压减负荷。要加大脱硫脱硝剂使用量,千方百计减少排放。
五、所有柴油车禁止驶入主城区(包括已特批的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项目用车)。城市环卫作业、应急抢险、保障民生车辆除外。
六、在保障民生前提下,错峰运输企业停止一切工业物料运输。
七、全区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停止作业(包括市政府已批准的重点项目)。应急、抢险的除外。
八、主城区加大湿扫洗扫力度,主城区周边国省干线公路严格执行“三机一体”作业。
九、全区范围内严格监管经营性锅炉使用,严防燃煤锅炉反弹。
十、全区砖瓦窖企业全部实施停产(供暖的除外)。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确保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和各停限产企业要科学安排停限产工作,既要停限产到位,又要确保安全。
峰峰矿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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