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核对单人、单户户籍信息的通告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04-25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核对单人、单户户籍信息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了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工作,减少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根据邯郸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峰峰矿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独立户口关联信息核对登记工作,如果您的户口薄是单人单户的独立户主,请在4月23日至5月25日期间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登记户口信息。补充您直系亲属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如不方便本人办理,也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



       请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前去办理,以免对日后生活,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谢谢您的配合!

单独立户核对工作温馨提示

如您是单独立户人员,请提供房产证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出生证等证件到派出所核对信息。如属空挂户口,请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或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 因每人的情况不同,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详细咨询。


迁移户口温馨提示



拥有固定住所或购房的所需手续:

1、户主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加发票、不动产证,提供其中任意一种即可;

3、迁移人户口页及身份证复印件;

4、迁移人近期1寸白底照片1张(3周岁以上)。

5、成年人单独立户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联系电话。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所需手续:

1、户主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由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1996年以来出生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迁移人户口页及身份证复印件;

4、迁移人近期1寸白底照片1张(3周岁以上)。



结婚(夫妻投靠)所需手续

1、户主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二人复印件;

3、迁移人户口页及近期1寸白底照片1张(3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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