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加强犬类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区公安分局会议室召开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05-12
5月11日上午,峰峰矿区加强犬类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区公安分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农业局、卫计局、爱卫办、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物价局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社区人员、社区主任、辖区各派出所所长等,共计100余人参会。
会上宣读了《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犬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峰峰矿区市民文明养犬倡议书》,对进一步加强我区犬类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再次明确:峰峰矿区主城区为犬只重点管理区,其它区域为犬只一般管理区。主城区范围:南环路以北,邢都公路以东(彭城片),鼓山东麓以东(峰峰片),环城铁路以西(峰峰、新坡片),成峰公路以西(市区片),马峰公路以南。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各派出所要组织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和社区主任、物业管理者、志愿者等人员,深入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单位、每一栋楼院、每一个住户,逐一发放《倡议书》,面对面地做好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对犬类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入户宣传教育工作,详细记录辖区内犬类养殖场、交易市场、犬类医院以及商店、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数目、种类、免疫状况和养犬人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特别是大型犬、烈性犬必须全部纳入视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项工作要求5月20日前完成。同时,区农业局、卫计局、爱卫办、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也要按照《峰峰矿区犬类管理办法》总则要求,做好各自分管工作。
会后,峰峰矿区辖区内所有社区迅速行动,对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养犬数量、犬只种类等进行逐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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