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扫黑除恶再发力!抓获团伙成员40人,破案13起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05-1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文件会议要求,紧扣我区治安实际,狠抓“强阵势、深细挖、严打击”三个环节,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并不断取得战果。



截止目前,全区打掉一般涉恶团伙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共计抓获团伙成员40人,破获案件13件。

近日,市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市扫黑办常务副主任贾文军一行来我区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区委书记牛颖建、区政法委书记任峰杰、区公检法三长陪同督导。

区委书记牛颖建在汇报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时指出,峰峰始终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明确提出“深挖细排必须彻底、拔根断苗必须有力、打伞断血必须同步”的峰峰要求,确保这场专项斗争“稳、准、狠”。下一步,将动员全区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展现出峰峰雷霆万钧的气势和必战必胜的决心。

贾文军对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对我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巡查督导公告

邯郸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巡查督导组从5月18日开始驻峰峰矿区巡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同时受理群众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5182541

手       机:17532588841


                                  2018年5月18日


峰峰矿区举报涉黑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扫黑除恶是一场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深受群众拥护的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取得成功,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必须马上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这场伟大的战争中。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凡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举报涉黑犯罪线索

1、凡举报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批捕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凡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凡举报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8000元。

二、举报涉恶犯罪线索

4、凡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线索直接破案,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奖励人民币20000元。

5、凡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团伙头目、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3000元。

6、凡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的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举报背后“保护伞”犯罪线索

7、凡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视情况奖励人民币3000-20000元。

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情奖励。举报顺序以政法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区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扫黑办根据专门机关认定的标准,及时兑现举报人奖金,发放举报奖金秘密进行。

保护、保密措施

区政法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举报人情况、举报信息等有明确专人负责,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要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政法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峰峰矿区扫黑办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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