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扫黑除恶大动作,矛头直指“村霸”和“保护伞”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05-25
5月23日,中央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指出,黑恶势力不仅仅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事关治乱兴衰的重大政治、社会问题。矛头直指两类重点人员,一类是潜藏在组织内部的“保护伞”,另一类是控制基层组织的“村霸”。
当前,峰峰矿区村级两委换届工作正在进行,区委区政府明确提出扫黑除恶“深挖细排必须彻底、拔根断苗必须有力、打伞断血必须同步”的峰峰要求,确保这场专项斗争“稳、准、狠”。
严打保护伞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政法系统内部充当“保护伞”的,要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把矛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务必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扫黑除恶工作,不间断开展“大扫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严打“村霸”
严格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挡在门外。
“村霸”的特征有七个,符合其中之一的,一般均可归属于“村霸”范畴:
一是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二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三是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四是有组织、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五是对乡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
六是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七是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的。
举报方式
公民可通过信件、电话、现场等方式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举报电话:0310—8278163
微信公众号:峰峰公安(ffgongan)
邮箱ffkqgonganfenju@163.com
举报信箱地址: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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