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委书记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07-29
为确保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强化主体意识,深化责任担当,根据省、市要求,我区全面、深入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层层谈话活动。7月28日上午,区委书记牛颖建在区委常委会议室与各乡镇(街道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秦运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群工部部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任峰杰,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高江涛参加谈话活动。
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牛颖建分别与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
牛颖建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安排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具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意义。目前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群众的热切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要在六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涉企涉矿领域。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要广泛发动,深入侦查摸排,区扫黑办要协调峰煤分局同向发力,抓几个典型,严打涉企涉矿黑恶犯罪。
二是换届选举工作。区组织部门、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摸排,多方了解,对参选人员彻底摸清底数,科学甄别,坚决将有问题的参选人挡在门外。
三是宣传发动工作。区宣传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区扫黑办、公安分局要抓紧对已结案件,特别是有分量、有影响力的案件,进行典型总结,成型素材,通过召开三级干部警示大会、媒体宣传等方式,让峰峰百姓看到党委政府铁腕扫黑的坚定决心,提振群众的信心和底气。
四是区扫黑办与驻区企业、区公安分局与派出所长、科所队长,要逐个开展谈话,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不留死角死面。
五是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各乡镇(街道)与村(社区)和内设科室(股)等主要负责人谈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要层层传导压力,绝不能走过场。
六是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要求部署,扫出声威,扫出实效,为峰峰转型发展贡献力量。
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牛颖建分别与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
牛颖建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安排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具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意义。目前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群众的热切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要在六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涉企涉矿领域。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要广泛发动,深入侦查摸排,区扫黑办要协调峰煤分局同向发力,抓几个典型,严打涉企涉矿黑恶犯罪。
二是换届选举工作。区组织部门、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摸排,多方了解,对参选人员彻底摸清底数,科学甄别,坚决将有问题的参选人挡在门外。
三是宣传发动工作。区宣传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区扫黑办、公安分局要抓紧对已结案件,特别是有分量、有影响力的案件,进行典型总结,成型素材,通过召开三级干部警示大会、媒体宣传等方式,让峰峰百姓看到党委政府铁腕扫黑的坚定决心,提振群众的信心和底气。
四是区扫黑办与驻区企业、区公安分局与派出所长、科所队长,要逐个开展谈话,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不留死角死面。
五是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各乡镇(街道)与村(社区)和内设科室(股)等主要负责人谈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要层层传导压力,绝不能走过场。
六是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要求部署,扫出声威,扫出实效,为峰峰转型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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