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峰峰人社局将医保缴费期延长至1月31日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9-01-05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现在已经全面结束。为了切实保障外出打工返乡人员,及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峰峰矿区人社局将参保时间延长至1月31日。同时在经办机构增设了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窗口。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为全面落实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惠民工程,确保全区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全员参保,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峰峰矿区人社局在经办机构增设了“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窗口”,同时正在申请微信支付等方式,切实保障外出打工返乡人员及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努力构建和谐的城乡医保体系。

一、增设窗口地点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窗口(世纪广场东侧中国银行一楼东头,原农合办)。

二、筹资标准

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2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90元。(职工医保与城乡医保不得重复参保)。

三、所需材料

户口簿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享受待遇

2019年度参保群众可以享受住院医疗、生育报销、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已脱贫人员待遇不变。

五、联系电话

0310-5128551

六、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9年1月31日

请广大城乡居民互相转告

及时参保缴费登记

确保自己和家人

2019年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分享到:
相关信息

最新资讯

图片新闻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