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所有公交车、客运车2020年1月28日起全部暂停运营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20-01-29
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自2020年1月28日起,峰峰矿区主城区发往各县(市、区)城乡公交客运、县际班线客运和县际公交,所有进出峰峰包车业务全部暂停运营;峰峰长途汽车站暂时关闭。线路包括:峰峰公交分公司11条公交线路、长途客运站8条长途班线,县际客运14条,县际公交6条。客运线路暂停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线路如下:
1、公交线路(11条):1、2、3、6、7、8、9、11、12、15、19路。
2、通往市及城郊客运线路:805、峰峰-市高铁站、102路、106路、4路、一矿-九龙、市区-梧桐庄。
3、长途线路:峰峰-北京、峰峰-长治、峰峰-衡水、峰峰-济南、峰峰-塘沽、峰峰-蔚县、峰峰-太原、峰峰-石家庄。
4、所有14条县际客运线路。
二、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因乘坐出租汽车引发交叉感染,确保广大乘客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区防控指挥部要求,从1月28日起,对全区运营的出租车进每天进行两次定点消毒,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每日9时、16时,在出租汽车所属公司院内,由工作人员统一对营运出租汽车进行消毒,并测量、登记出租车司机体温。
2、出租车驾驶员出车时要戴口罩、手套、车上配备消毒液、每拉载一次乘客后车辆要及时通风,并进行一次简易消毒。
3、乘客上车时出租车驾驶员要对乘客信息进行登记,严禁搭乘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严禁拼客,严禁不打表乱收费。
4、出租车运营过程中尽量不出峰峰辖区,如必须出区需向所在出租车公司进行报备。
5、区交通运输局将加大稽查力度,对“黑车”、“非法拼车”、乱收费等违法营运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举报电话:5026969.
由此给乘客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28日
一、自2020年1月28日起,峰峰矿区主城区发往各县(市、区)城乡公交客运、县际班线客运和县际公交,所有进出峰峰包车业务全部暂停运营;峰峰长途汽车站暂时关闭。线路包括:峰峰公交分公司11条公交线路、长途客运站8条长途班线,县际客运14条,县际公交6条。客运线路暂停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线路如下:
1、公交线路(11条):1、2、3、6、7、8、9、11、12、15、19路。
2、通往市及城郊客运线路:805、峰峰-市高铁站、102路、106路、4路、一矿-九龙、市区-梧桐庄。
3、长途线路:峰峰-北京、峰峰-长治、峰峰-衡水、峰峰-济南、峰峰-塘沽、峰峰-蔚县、峰峰-太原、峰峰-石家庄。
4、所有14条县际客运线路。
二、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因乘坐出租汽车引发交叉感染,确保广大乘客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区防控指挥部要求,从1月28日起,对全区运营的出租车进每天进行两次定点消毒,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每日9时、16时,在出租汽车所属公司院内,由工作人员统一对营运出租汽车进行消毒,并测量、登记出租车司机体温。
2、出租车驾驶员出车时要戴口罩、手套、车上配备消毒液、每拉载一次乘客后车辆要及时通风,并进行一次简易消毒。
3、乘客上车时出租车驾驶员要对乘客信息进行登记,严禁搭乘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严禁拼客,严禁不打表乱收费。
4、出租车运营过程中尽量不出峰峰辖区,如必须出区需向所在出租车公司进行报备。
5、区交通运输局将加大稽查力度,对“黑车”、“非法拼车”、乱收费等违法营运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举报电话:5026969.
由此给乘客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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