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郭涛同志任峰峰矿区代理区长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21-05-27
5月26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任峰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新国、宋建华、常章运、王成才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郭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崔凤震,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教占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程学峰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孙亚鹍同志辞去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区长的请求,接受杨维华同志辞去峰峰矿区人民法院院长和杨万庆同志辞去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进行了任命事项。郭涛、教占兴、程学峰同志作了供职报告。经过表决,会议决定任命郭涛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任命教占兴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任命程学峰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随后举行的宪法宣誓仪式中,郭涛、教占兴、程学峰同志面对宪法庄严宣誓。

郭涛在任职表态发言中说,在今后工作中,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担当担责、勇挑重担;始终坚持把转型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传承历届政府领导班子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埋头苦干、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积极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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