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魏县一农民“沉冤得雪”

时间:2012-02-09 16:09:02

     拖着沉重而迟疑的步伐,65岁的张社法向邯郸市魏县看守所大门外走去。门外等着的,有他的老伴儿、女儿,还有久违的自由。这是2011年的最后一天,他在看守所的第742天,但他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2009年12月19日,张社法因涉嫌一起纵火案被警方逮捕,后又被指控涉嫌盗窃水泵和私藏枪支。2010年8月31日,魏县法院一审判决张社法犯放火罪、盗窃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张社法觉得敌不过“权势”,决定认命。但爱看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女婿宫国庆坚持要打官司。

    张社法上诉,次年6月30日,二审判决三项罪名依然成立,但刑期减至4年;张社法继续上诉,去年11月12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非法持有枪支罪成立,判处张社法有期徒刑1年,放火罪和盗窃罪不成立。

    张社法被超期羁押377天,拿到了59000元的国家赔偿。大体上说,官司算是赢了。张社法沉冤昭雪,家里人恨不能告知每一个人。宫国庆还希望,这起案子能为法律意识模糊的家乡人们提供一个范本——有法律便不要畏惧。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