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张某反目成仇 故意毁坏他人车辆被逮捕

时间:2012-03-02 22:11:48

     因合伙经营产生纠纷,便雇佣铲车将合伙人四辆不同的车毁坏。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几年前,王某和冯某在邯郸铁西合伙经营了一家旧货市场,自2011年以来,王某没有给合伙人冯某分红,之后他们反目成仇,产生了一系列纠纷,两人关系陷入僵局。

  2012年1月16日,冯某雇人将一辆拖拉机和一辆农用三轮车挡在了旧货市场的北门,不让其他车辆进入,严重影响了旧货市场的正常经营。在多方劝说下,冯某依然态度强硬。这时,王某和儿子雇佣了一辆铲车和十几名年轻男子,来到了旧货市场北门,在王某的指挥下,铲车司机将挡在门口的拖拉机和农用三轮车推到旁边的水沟中,造成车辆的严重损坏。

  之后,王某又指挥铲车司机来到旧货市场的西侧,将停在那里的一辆黑色悦达起亚和一辆白色比亚迪汽车砸坏,并将这两辆汽车推至旧货市场内,后经邯郸市丛台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砸坏的汽车损失约为4万元人民币。

  1月25日,冯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公安机关的周密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近日,王某被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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