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法院通过媒体发布公告 对55个欠钱不还单位、个人曝光

时间:2014-04-18 09:16:12

“欠钱故意不还将入黑名单”。4月16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对55个失信被执行单位、个人进行曝光。此后,将陆续向社会公布更多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公告明示:督促下列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告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配合执行法院积极履行义务,保证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对逾期不履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注册新公司、购买车辆、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及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方面受到严格限制。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树立司法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用足用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惩戒机制,不断压缩恶意逃债空间,可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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