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男子看小区汽车碍事随意给车“涂鸦” 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看着小区里汽车停得碍事,便在四辆车上随意“涂鸦”,结果是被行政拘留十五天,还得赔钱。
3月15日上午9时30分,巡警三大队九中队 巡27警车正在巡区执行日常巡逻任务,当巡逻至人民路西段王郎小区附近时,多名群众联合报警称自家停在小区楼下的车辆外部被严重损坏,车内的民警见此情况 立即下车到事发现场查看。据其中一名住户称,前一天他照常下班回家将车停在楼下,第二天早上准备开车上班时,发现车上被人恶意喷涂一些不文明语言和图画, 同时临近的几辆车也遭了殃。民警看到,临近四辆车的车身与车玻璃上到处喷涂着或红色、或绿色的强力漆,车辆外观几乎被强力漆布满,损毁严重。九中队中队长 刘亚斌了解情况后,带领辅警与保安取得联系积极调取视频监控录像,经过反复查看最终锁定嫌疑人。由于视频录像中时常出现该嫌疑人出入小区的情景,刘亚斌判 断该嫌疑人应是本小区居民,于是通过在小区大门附近蹲守,最终将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赵某于3月14日夜间10点左右从外归来,看到楼前停靠的车辆碍事,心中十分不满。为泄私愤,他从家中拿出强力脱漆王分别喷涂在四辆轿车上,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警察找上门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被移交胜利桥派出所,警方对赵某做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并责令其与车主协商赔偿事宜。
河北正纲律师事务所冯家泉律师:本案中赵某的 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立案追诉情形之一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本案 例中,由于赵某毁坏的四辆车辆价值不足5000元,不够刑事立案追诉,因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 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