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司机必知!机动车斑马钱前不礼让行人开始抓拍了!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7-08-04

斑马线,本是行人的生命保障线,司机的安全警示线。可是在一些地方,机动车和行人互相“较劲”,导致斑马线上险象环生。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行动在公安部交管局的引领下正在全国各个城市广泛开展,这使“礼让斑马线”也成为近期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不过,很多驾驶人关注是关注了,现实中却“两眼一抹黑”,既不知道自己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也不知道该如何礼让斑马线。现在邯郸也要开始抓拍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了,那么小编就抓紧时间给大家补补课,详细解读一下。

  先请大家来看几张图片。


 

  这是河北省邯郸市交警邯山大队二级指挥平台抓拍的几张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图片,请机动车驾驶人们看一下自己是不是也有这样的行为!

  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一、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313

  1、违法行为: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2、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第1种行为(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3、处罚及其他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8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通过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的)。

  4、处罚结果:记扣3分,罚款100元。

  二、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356

  1、违法行为: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2、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第1种行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3、处罚及其他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6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4、处罚结果:记扣3分,罚款50元。

  三、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357

  1、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2、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第2种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处罚及其他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6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4、处罚结果:记扣3分,罚款50元。

  处罚这么严厉,那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在斑马线前应该怎样礼让行人呢?一张图告诉你!


 

  行车至斑马线,礼让行人体现的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表现。在机动车保有量递增的今天,在保障汽车平安、畅通、有序通行的同时,我们更要保障行人的生命安全。交警邯山大队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礼让斑马线,同行平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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