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针对三套房政策仍为“认贷不认房”
去年11月初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政策,一方面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六成下调到三成,另一方面禁止三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即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第三套房也不允许使用公积金。在南京公积金新政落定后,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也有跟随动作,但仅仅执行了第一个政策,即将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而三套房的禁止贷款并未提及。
去年12月底南京继续针对三套房出台新政,购买三套房禁止公积金提取。昨天,咨询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得知,省公积金目前没有跟进这一政策,三套房贷款和提取都没有被禁止。
值得注意的是,省公积金贷款政策原先与南京市公积金政策基本上保持同步,例如南京每年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后,省级公积金也会随后作出同样调整,但此次新政策并未同步。这意味着,省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目前在购买三套房时,只要公积金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仍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也能正常进行。
另外,每年的1月份都是公积金提取还贷的高峰期。昨天有市民致电快报咨询,自己在每年1月初提取南京市公积金,用于还商业贷款已经有好几年,并且名下有三套房产,在新政策后是否还能继续提取。向公积金中心咨询得知,新政策仅仅针对“新购三套房”,并不涉及原先的住房情况,像这位市民的每年提取公积金还贷,仍然可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