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授牌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12-06
12月5日上午,峰峰矿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授牌暨启动仪式在峰峰创客空间四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市就业局局长胡怀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国群,市邮储银行副行长王伟,市创贷中心主任史蓬出席仪式,区财政局、人社局、邮储银行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所所长及部分创业者等近百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国群为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峰峰矿区邮储银行授牌。

仪式上,市就业局局长胡怀亮、市邮储银行副行长王伟分别致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国群为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峰峰矿区邮储银行授牌,并就如何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落实各项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二是要认真解决创业者的资金问题,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三是要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切切实实把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到位。

接下来

关于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具体情况

为您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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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科普: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是政府扶持创业的一项重要的惠民、富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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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对象范围

凡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龄计算至还款日),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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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具有本地常住户口;

(2)在本市范围内有创业项目,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创业贷款: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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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和期限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企业共同创业,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期限2年。

(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财政贴息的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2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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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利息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财政部门对个人贷款按2年全额贴息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帖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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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

(1)自然人担保。邯郸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邮储银行认可的国有企业等其他优质单位具备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质押担保。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房产或在邮储银行办理的定期存单、国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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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料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邯郸市分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2份;

(2)个人《社会保障卡》(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份;

(3)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已婚需同时提供配偶)复印件2份;

(5)婚姻证明复印件2份;

(6)担保措施所需材料;

(7)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小微企业创业贷款:

(1)企业申请财政贴息,应提交《小微企业创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审核表》;

(2)贷款贴息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办理的借款合同及电子打印利息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6)招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书、招用人员身份证明(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复员退役证、残疾人证等)、工资发放表;

(7)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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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借款人及其配偶携带齐全资料到邮储银行承办支行业务窗口提交申请,并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2)人社部门对借款人的申报资料进行认定;

(3)邮储银行对借款人的创业贷款申请项目进行实地调察、审批;

(4)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5)经办银行与借款人、担保人签署合同、发放贷款。

经办机构:邮储银行峰峰矿区支行

咨询电话:0310—5013694

地址:峰峰矿区滏阳路43号邮储银行二楼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518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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