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这三人上坟祭祀焚烧冥币被拘留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21-02-12
高某某,男,1963年5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峰峰矿区和村镇东庄村人。该人于2021年2月11日上午11时30分许,在上坟期间焚烧冥币时引燃周边大面积的草木,被当场查获,和村派出所依法对违法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宋某某,男,1945年5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峰峰矿区彭城镇南新村人。该人于2021年2月11日下午13时15分许,在上坟期间焚烧冥币时引燃周围大面积杂草,导致山上着火20余亩,经多方调查了解确定是当事人宋某某,派出所立即将其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月11日下午13时40分许,义井镇二社村东山上发生一起火情,经初步调查,是义井镇二社村村民祭祀点火引发山火,过火面积50余亩。义井镇结合派出所对坟头、火烧痕迹等进行取证,起火点附近有三户坟头,目前已排除一户,其余两户白某某和孔某某,派出所正在进行调查取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次山火

不仅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

更是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

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严禁野外一切违规违法用火

引发森林火灾

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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