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被碾女童小悦悦今日离开人世
2011年10月21日零时32分,佛山被碾女童小悦悦经抢救无效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小悦悦敲响了道德警钟,女童被碾事件发生以来,社会各界均给予了高度关注。谴责冷漠路人的同时,如何避免类似小悦悦的悲剧再次发生,是留给社会最大的问题。
10月20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常委会议上表示,“针对小悦悦事件,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用‘良知的尖刀’来深刻解剖自身存在的丑陋。”这也引发了一场是否需要通过立法来挽救道德缺失的大讨论。
而小悦悦事件也不能单纯的归结为社会道德滑坡,归根结蒂是社会各方面的机制缺失所致。因救人被冤枉的事件在中国屡有发生,可是目前的司法制度依旧按部就班的执行着陈规陋习。谁该为此负责?
引用鲁迅先生《纪念刘和珍君》中的一句话,“时光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如果没有立法,小悦悦将会被人忘记,还会有类似的悲剧发生。有学者表示立法是把双刃剑,打击丑陋的同时,也会伤及无辜。对于当前而言,一个人的好与坏与一个民族的信心相比孰轻孰重?而且一个合理的法规,也不会让无辜的民众受冤。
到底应该如何立法,我们不妨借鉴下别国的做法。在美国有一条《好撒玛利亚人法》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该法律的名称来源于《圣经》中耶稣所做的好撒马利亚人的著名比喻。
根据《好撒玛利亚人法》的规定,对于陌生人对受伤者进行紧急医疗抢救中出现的失误,一般给与责任上的赦免,对于造成的伤害不需要付法律责任。这种情形必须是在紧急事件发生现场,而且这种救助是无偿的。
如果类似的法规出现在中国的话,我们有理由相信绝大多数的人将不在冷漠,中华民族的道德母亲也将重新焕发活力。救人无罪的同时也需要对诬陷他人者进行严惩,许云鹤案之时,笔者曾呼吁别让彭宇像雷锋一样影响一代人。
女童被碾事件发生之后,彭宇这个名字再次被人们反复提起。彭宇案是一个双面镜,照出救人者的同时,也照出被救者。破解“彭宇困局”需追究对讹人者的法律责任,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真正的扬正义促和谐。
小悦悦事件发生之后,舆论对于驾车撞人逃逸处罚问题,讨论的较少如果肇事司机没有逃逸,悲剧可能将会避免。如何对肇事司机量刑,是舆论后续值得关注的问题。肇事救人与肇事逃逸应该给予明显不同的处罚,也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小悦悦的血白流。如果说彭宇案是一个开始的话,那么我们应该让此次肇事案成为一个结束。
最后引用媒体的一段话作结:小悦悦,一路走好!在天堂没有这么多来往的车辆,也没有冷漠的路人。我们相信她在天堂会过的很开心,最后我们只想对小悦悦说一声:对不起,我们伤害了你!对不起,请一路走好!对不起,天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