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今日开庭刘鑫未现身 江歌案刘鑫为什么不出庭作证?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7-12-11

 12月1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江歌案”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开庭,庭审从12月11日至15日上午10时开始审理,12月20日下午15时宣判。

中国留日女学生江歌被害第404天,江歌妈妈已经先期抵达日本,日前她对记者介绍,除了刑事诉讼之外,还将会对嫌疑人陈世峰提起民事诉讼。


亚洲通讯社社长徐静波说江歌妈妈将于当地时间11点20分,也就是庭审开始1小时20分钟后出庭。

在日本警方提供的110的录音里,清晰的录下了刘鑫说的一句话,“ 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陈世峰在法庭上表现得很冷静,脸色苍白,穿着拖鞋。日本警方指控陈世峰杀人手段凶残,而且带了换洗衣服,是有预谋的杀人,而陈世峰的律师称,那些衣物是他准备送去洗衣店的,他还用手机查过附近有没有干洗店。警方指控凶器的水果刀来自陈世峰的大东文化大学的研究室里,但是陈世峰坚决否认,称是刘鑫看到他来了,就递给了江歌一把水果刀,并且锁上了房门。任凭江歌不断在门外用手肘按门铃。

被告陈世峰在法庭上否认部分罪行,认为自己是杀人未遂罪。日本警方指控陈世峰杀人罪和恐吓罪。陈世峰只承认了恐吓罪。

他否认自己携带水果刀去现场,并陈述是刘鑫把水果刀递给了江歌,自己在跟江歌夺刀的过程中误伤了江歌。造成江歌死亡的原因是第一刀就伤及了左颈动脉。陈世峰的律师称,当天陈世峰是带着一瓶酒前往江歌住所的,是想和江歌一起聊聊有关刘鑫的事情的。

辩方主张陈世峰“杀人未遂罪”称陈世峰对江歌无杀意,凶器水果刀是江歌拿在手里的,是刘鑫递给江歌的。陈世峰称是在和江歌搏斗过程中误伤江歌,觉得“完了”,不想给家里增加负担,所以继续伤害江歌。方主张陈世峰犯有恐吓罪和杀人罪。

据陈世峰叙述,陈刺出的第一刀江歌就倒下了,第一刀是致命的,而陈世峰辩解称“第一刀的时候,自己是不带有杀人动机的”。尽管随后又刺了9刀,但“(与第一刀)没有因果关系”。

江歌案庭审刘鑫为什么没出庭?

在江歌案开庭之前,很多人都在呼吁刘鑫能够前去出庭作证,但是刘鑫没有出现,很多网友担心刘鑫会在庭审上撒谎以求自保,毕竟这种做法她也不是没有做过,那么刘鑫的证言能相信吗?早在之前就有日本的律师分析,刘鑫确实存在为保护自己而在法庭上撒谎的可能性,但是如果她的证言和物证以及其他人证的证言是一致的话,那么刘鑫的证言作用就会很大了,不过这位律师也明说了,江歌妈妈之前集签名的行为并不能影响法院的判决。


根据日本的法律,江歌妈妈不太可能胜诉。因为日本对死刑慎重,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到现在只死刑了30多人。曾经的确有一次联名胜诉死刑,但那好像涉及到了其他的问题。要是能引渡回国就好了。而且如果日本判了,以后回国也要相应减刑处罚了。真正的庭审,无论是辩护人还是审判人员都不会这么缺乏技巧地发问,这里只是为了直接表意。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刘鑫的法律义务仅限于不得阻碍受害人逃离危险,也就是说不得人为锁门以限制江歌逃跑,否则可能涉嫌陈世峰杀人共犯。刘鑫关于这个问题的回复绝对是否定的,就像她之前讲的,门推开几十公分后又被强力推回,直至警察到来之后,她都没有再试图开门。法律不会强迫她开门,但会处罚她锁门。

陈世峰杀死江歌之后并没有被现场抓获,刘鑫在屋内直到警察出现才开门,那么在警察到场之前,刘鑫有没有和陈世峰对话,自己在屋内又做了什么,这个问题可能还要结合陈世峰的陈述考虑。江歌被害案件确实存在一些合理怀疑,尤其是对于刘鑫本人的刑事责任问题,目前舆论一边倒地觉得刘鑫应该受到刑事制裁,然而该案件从侦查到审判前夜,也没有见到警方有要拘捕刘鑫的迹象,如果刘鑫是和谋共犯或者有意阻挡江歌逃跑,我想深怀情仇的陈世峰早已供出刘鑫。我们大胆而遗憾地猜测,刘鑫应该是因为懦弱而视江歌死亡于不顾。

最新消息:13号刘鑫出席,当天刘鑫本人不会出现在法庭,会在特定的其他房间用视频方式出席法庭。

分享到:
相关信息

最新资讯

图片新闻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