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如初相见侵权《迷雾围城》是怎么回事?匪我思存是谁?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8-03-13

很多网友理解人生若如初相见侵权是与抄袭有关,其实不是,是因为该片改编自匪我思存的小说《迷雾围城》,二者就在版权试用期上发生了争执,并非是与作品抄袭有关,很多网友因为看到原创二字指责电视剧侵权,弄错了方向。


2016年,匪我思存在微博发长文说电视剧方侵权,她在文中提到将小说授权给片方基于小说《迷雾围城》改编电视剧的拍摄权、发行权、播出权等权利的截止日期皆是2016年3月15日,作者称:

“3月12号,电视剧开机,此时距离授权到期只有三天,三天无论如何完成不了拍摄,3月15日后,紫晶泉已经没有拍摄、发行、播出的权利,也就是说,除非3月15号完成拍摄并播出完毕,否则就构成违法侵权。可是众目睽睽,3月16号直到现在,它就一直公开的,公然的,在拍摄。

作者也在文中提到,本想和片方续约,但遭到对方的拒绝。

接着,制片人常莎通过微博长文《价值1200万的眼泪》对此事做出回应。常莎对匪我思存长文中的“象征性价格”提出质疑,她透露匪我思存方的续约要价是1200万,常莎认为这根本不是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她质问这究竟是匪我思存本人提出,还是公司瞒着她要高价。

在长文中,常莎回忆自己的公司在2011年3月,在《迷雾围城》未完稿的情况下买下影视版权,五年期间花重金聘请多位编剧来写剧本,“但因原著人物关系混乱,均无法达到拍摄要求”。


常莎还称自己向匪我思存提出协助编剧的请求,被她拒绝。           
       
2015年才花600万请了最后一轮的编剧,做好准备可以拍摄。常莎表示公司已经投入几千万拍摄资金,却要面临1200万的索要。常莎还怀疑因为有其他两家公司也想买下《迷雾围城》,才会有现在的事情发生。

2017年9月5日,法院一审判决。一审判决该公司的确侵权,但只判决该公司对作者进行赔偿,驳回了匪我思存对该公司立即停止发行行为的要求。

之后,9月6日中午,匪我思存再发长文《对不起,我不是一个完美受害者》,晒出了法院判决。

判决中称,由于原告明知该公司无法在版权期内完成拍摄,还派工作人员参加了该剧启动仪式,此举可视为默许。

匪我思存对此回应:“因为2015年12月27日我公司的人去参加过电视剧启动仪式,这里强调一下是所谓启动仪式不是开机仪式,开机是2016年3月12日,因2015年底我们基于善意期望对方会续约的情况下,公司有关人员出席了这个宣传仪式,所以就认为我们默认对方可以侵权?”


判决中还称,该剧已经制作完毕,进入发行阶段,为了不浪费资源,驳回原告对其下架的要求。

近日,电视剧上映,匪我思存再次站出来希望得到一个公正,她谈及自己维权之路的艰辛,无奈表示: “此时此刻,所谓言情大神,大IP作者,一审胜诉法院判对方侵权成立的原告,所有这一切身份都可笑至极。哪怕在行业内做到塔尖又如何,哪怕对方公然违法又如何,践踏起来,毫不费劲。

她更直言,“官司会打到底,亏钱也打。万一付完律师费诉讼费还有多,凑整捐给山区的孩子们。命运虐我碾我不待见我,我帮困难中的其他人。人生在世,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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